下仓镇:积极落实林长制工作
类别:乡镇动态 时间:2017-12-13 10:34:24 稿源:本网 发布:sspf 阅读数:

 

    为进一步加强森林(湿地)资源管理保护工作,贯彻落实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、“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”的发展理念。下仓镇结合实际,积极落实林长制工作。

    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制度保障。及时制定下仓镇林长制工作方案,全面建立镇、村二级林长制组织体系,成立下仓镇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,并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总林长,分管负责人担任副林长、包片干部任分林长,各村(社区)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任村级林长和副林长,承担森林保护发展职责。同步建立本级林长会议制度,明确林长会议成员单位职责,及时调度、协调解决推行林长制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、重大事项。研究制定林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,确保林长制工作积极开展。

    加强依法治林,严格追责问责。建立健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,坚持依法治林,创新机制,造管并举,突出项目化、责任化、具体化,研究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措施,建立健全森林(湿地)资源保护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,强化督查检查,严肃问责查处。镇将各村(社区)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镇党委对村干的综合考核内容。对工作突出、成效明显的,予以通报表扬,对工作不力的,责成限期整改。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,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
    加强宣传引导,提升思想认识。广泛利用电子显示屏、宣传车、门户网站及微信、公众号等新媒体,各种途径积极宣传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、“宁要绿水青山,不要金山银山”的发展理念,在各村设立宣传牌,宣传林长制工作的必要性。提高群众保护森林(湿地)环境的意识,提高人民群众参与生态建设的主动性。(安阳  张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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